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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期-大商所将于30日上线聚丙烯等四个品种标准仓单交易-201029

上传日期:2020-10-29 22:04:00  研报作者:上海中期期货  分享者:yh642450   收藏研报

【研究报告内容】


  据悉,大商所将新增聚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豆粕、玉米淀粉四个品种标准仓单交易,自2020年10月30日上午9点起开始交易。 记者了解到,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自今年5月29日上线以来,运行平稳,市场反馈良好。截至10月26日,累计成交307笔,成交量19.6万吨,成交货款金额达13.05亿元。今年9月以来,每日参与交易客户数量和成交数量稳步增长,每个交易日成交4至10笔、成交货款金额1000至4000万,已初步形成了连续报价,仓单价格在现货价格及近月期货合约价格附近小幅波动。 标准仓单交易是大商所促进期现货市场深度融合、助力产业企业纾困发展的有益尝试。前期上线的聚氯乙烯和豆油两个品种的标准仓单交易较好满足了相关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与风险管理需要,在优化期货交割业务、促进期货市场功能更好发挥及现货市场规范高效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此次新增品种上线后,加上前期已上线的聚氯乙烯、豆油两个品种,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品种将达六个,涉及化工、油粕、玉米淀粉三个系列,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其中,化工品涵盖了PVC(聚氯乙烯)、PP(聚丙烯)和LLDPE(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占五大合成树脂中的三个,进一步满足化工行业企业需求;农产品包括豆油、豆粕和玉米淀粉三个品种,覆盖了油脂压榨、养殖饲料以及玉米种植加工等行业需求。本次新增四个品种标准仓单交易既拓展了标准仓单交易服务范围,更好地服务相关行业发展;也为大商所构建“品种圈”奠定了基础,有利于推动大商所“一圈,两中心”建设。 标准仓单是联系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纽带。从实务来看,期货市场不是直接与现货市场对接,而是通过交割环节,以标准仓单为媒介实现与现货的连接。因此,开展标准仓单交易,一方面可以促进期货市场功能的优化与完善,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现货市场的规范与发展。记者获悉,标准仓单交易上线5个月来,在促进期现融合、服务现货流通、服务实体企业等方面的功能逐步显现,目前交易客户数已增长至80多家。大商所标准仓单交易与现货贸易类似,一手交钱,一手交仓单,实现了“实时收付,当天交收”。但与现货贸易不同的是,采取匿名交易、三方开具发票的模式,交易所参与开票,即卖方给交易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再给买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了 “货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的统一。标准仓单交易上线以来,市场普遍反应交易成本较低、效率较高,有利于降低信用风险与交易成本,规范流通秩序。 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上线以来,大商所不断收集各方建设性意见,完善业务规则、降低企业参与成本,简化企业参与流程、优化技术系统和支持政策等。8月27日大商所发布通知,将豆油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率调整为9%,聚氯乙烯品种标准仓单交易发票保证金率调整为13%,降低了市场参与者开展标准仓单交易的成本;10月14日,大商所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删除了“具有所参与交易品种的期货交割记录”等字样,免除提交期货交割记录要求,同时修改了开户过程中提供发票开具能力证明材料要求,由“相应品种”改为“相关品种”,为企业参与提供了更多便利;目前企业到大商所场外平台开通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条件只有三个:企业法人身份,具有期货账户,能开具所交易品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线以来,大商所对技术系统进行了优化,实现了仓单交易与财务权限的分离、增加了其他资金查询功能,为企业操作及管理提供了便利。此外,大商所还不断优化期货手续费减收等支持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多支持。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优化标准仓单交易,推出协商交易等交易方式,更好服务实体企业,推动“一圈、两中心”建设。(和讯期货)
 报告详细内容请查阅原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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