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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解读:燃料电池车补贴积分政策出台,零部件企业优先受益-200921

上传日期:2020-09-22 09:24:00  研报作者:殷中枢,马瑞山,郝骞  分享者:8694494   收藏研报

【研究报告内容】


  事件: 2020.9.21,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能源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该文件是 2020.4《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的后续文件,并对“调整补贴方式,以奖代补,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进一步明确。 2020 年 11 月 15 日前各地要完成申报。
  示范推广、因地制宜,形成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国内循环。 文件的总体思路在于“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加快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争取用 4 年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构建完整产业链,并推动规模化、产业化。示范城市具体目标:( 1)燃料电池汽车搭载的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技术取得突破并产业化。( 2)氢能经济性明显提高。车用氢能价格显著下降,终端售价不超过 35 元/公斤。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价格明显下降。( 3)应用新技术的车辆加快推广应用——整车 1000 辆,投运加氢站 15 座。( 4)政策法规环境逐步建立并完善。
  明确各项技术指标要求、强化对关键零部件的额外补贴标准和对清洁、成本、运输半径达标的氢燃料给予奖励。( 1)细则对示范城市推广的燃料电汽车的关键零部件技术、额定功率、启动温度、功率密度、里程、质保、氢气产量及售价等做了明确的可享受补贴的基础要求; 1 积分奖励10 万元,燃料电池车按额定功率折算折算为标准车,乘用车,轻中型货车、中小型客车,重型货车折算系数上限分别为 1.9、 1.6 及 2.8。( 2)细则对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在推广过程中进行综合评价,优异者可享受额外补贴,因此,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企业将充分受益。( 3)细则明确氢气按量补贴,并鼓励清洁、低成本的氢气的使用,并给予奖励;( 氢气终端售价不超过 35 元/公斤,才可与传统汽车燃料成本相抗衡);( 4)示范结束后,对超额完成示范任务的,给予不超过 10%的额外奖励;( 5)对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每个示范城市群补贴上限为 15000 分( 对应 15 亿元), 其中每款关键零部件产品的额外奖励上限为 1500 分( 对应1.5 亿元)。
  投资建议: 建议重点关注标的, 电堆系统: 亿华通、 腾龙股份、 美锦能源、 汉缆股份、 雄韬股份;氢能应用示范: 嘉化能源、 美锦能源;燃料电池重卡: 潍柴动力; 燃料电池客车: 宇通客车;核心压缩机: 雪人股份。
  风险分析: 燃料电池电堆核心技术和关键材料自主化发展进程不及预期,部分组件或技术发展受限;产业化及规模化能力不足,生产成本偏高;氢能燃料电池车发展速度不及预期
 报告详细内容请查阅原报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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