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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环境: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日期:2020-10-22  启迪环境其他公告  启迪环境(000826.SZ)相关研报   启迪环境: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20201022.pdf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0-142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淄博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桑德象湖水务有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宜都浦华宜清水务有限公司、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24,800万元。



2、公司前期为子公司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艾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南昌桑德象湖水务有限公司、蚌埠致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启洁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池州乡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毕节市碧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华格莱铂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治市晋清科技有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崇阳天清水务有限公司、老河口浦华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咸宁浦华甘源水务有限公司、宜都浦华宜清水务有限公司、玉溪桑德星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19,959.27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332,915.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5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一)2020 年 5月,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2020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2020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61.89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启洁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启洁”)提供担保额度 1,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提供担保额度40,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群勤”)提供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昌桑德象湖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象湖水务”)提供担保额度 15,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都浦华宜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宜清”)提供担保额度 5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惠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德佳”)提供担保额度 1,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昌”)提供担保额度 10,000万元。



(二)2020 年 1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9,200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



(三)2020 年 4月,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6,95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冈浦华禹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浦华”)提供担保额度 1,50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黄冈浦华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中的 500 万元调剂至枝江浦华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



(四)2019 年 10 月,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3,300 万元担保额度,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担保所需的必要手续及签署协议文本。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34,000 万元;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3,50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将浦华环保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中的13,500万元调剂至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城服集团”)。



1、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启洁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淄博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淄博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淄博启洁向交通银行淄博分行申请的 1 年期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淄博启洁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淄博启洁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淄博启洁可用担保额度为 5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东江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清远东江向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 1 年期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3、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清远东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签署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清远东江向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 1年期 3,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清远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24,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清远东江的担保余额为 28,000 万元,清远东江可用担保额度为36,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群勤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哈尔滨群勤向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的 1 年期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保证期间: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哈尔滨群勤的担保余额为 6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哈尔滨群勤的担保余额为 1,600 万元,哈尔滨群勤可用担保额度为 1,4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南昌象湖水务向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的最高额 1,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任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象湖水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南昌象湖水务向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南昌象湖水务的担保余额为 1,4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南昌象湖水务的担保余额为 2,400 万元,南昌象湖水务可用担保额度为 13,0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惠德佳与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亿联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吉林亿联银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德惠德佳向吉林亿联银行申请的 1 年期 8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后,公司对德惠德佳的担保余额为 11,900 万元,德惠德佳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与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中旅银行”)签署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焦作中旅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河南恒昌向焦作中旅银行申请的承兑汇票业务提供2,000 万元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公司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 2,000 万元。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 4,0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河南恒昌的担保余额为 6,000万元,河南恒昌可用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宜都宜清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公司与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宜都宜清向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宜都宜清的担保余额为 2,200.01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宜都宜清的担保余额为 2,700.01 万元,宜都宜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0 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枝江枝清与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枝江枝清向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 年期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3)保证期间: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枝江枝清的担保余额为 5,05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枝江枝清的担保余额为 5,550 万元,枝江枝清可用担保额度为 50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近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 1年期 13,5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城服集团及合加新能源提供担保。启迪城服集团及合加新能源与上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本合同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前,启迪城服集团及合加新能源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3,2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后,启迪城服集团及合加新能源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6,700 万元,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 20,500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就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在2019 年 6 月 25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1,850.43 万元。



2020 年 1 月及2020 年 4 月,应收账款出让方长沙福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西门子财务

租赁公司分别签署了两份《商业保理主协议》,且应收账款出让方与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已经或即将在该商业保理主协议项下签署多个单个保理协议。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城服的申请,公司出具了《担保书》,同意就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与启迪城服签署的所有单个保理协议下启迪城服对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所负债务提供以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在担保书项下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分别为人民币

1,225.20 万元、1,640.37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近日,公司接到启迪城服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启迪城服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合同于近期归还上述保理业务中的本金为 240.36 万元,公司目前为启迪城服向西门子财务租赁公司申请的保理业务担保余额 967.45 万元。



2、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艾瑞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艾瑞”)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河南艾瑞向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河南艾瑞向该行申请的

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1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河南艾瑞向中兴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昌再

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恒昌”)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中

原银行焦作分行”) 申请的 1 年期 3,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河南恒

昌向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河南恒昌向该行申请

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河南恒昌向中原银行焦作分行申请的 1年期 3,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4、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清远东江向

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 1年期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清远东江向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清远东江向该行申请的流

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 10 月1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清远东江向东莞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 1年期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5、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清远东江向

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 1年期 3,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清远东江向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清远东江向该行申请的流

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详见公司2019 年 10 月1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清远东江向建设银行清远分行申请的 1年期 3,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6、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新能源

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与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温泉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签署《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并由公司为合加新能源提供 6 个月 5,000 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2019 年 10 月 18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2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合加新能源与咸宁高新贸易有限公司、湖北银行咸宁温泉支行申请的 6个月 5,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7、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申请

的 1 年期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南昌象湖水务向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除之前,公司为南昌象湖水务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担保余额为 1,000万元(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18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南昌象湖水务向交通银行江西分行申请的 1 年期 1,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已全部解除。



8、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蚌埠致洁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 632.93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21.17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蚌埠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

的 632.93 万元 1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2.28 万元,公司目前为蚌埠

致洁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68.89 万元。



9、根据公司股东大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智慧瑞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1,367.07 万元一年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扬

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548.4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扬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

的 1,367.07 万元 1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12.68 万元,公司目前为扬

州智慧向中联重科融资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435.72 万元。



10、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南启洁城

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启洁”)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以下简称“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 2年期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海南启洁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海南启洁向

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900.45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海南启洁向海南银行东方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0.55 万元,公司目前为海南启洁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899.90 万元。



1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池州乡美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乡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以下简称

“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申请的贷款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 1,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池州乡美向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池州乡美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详

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

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池州乡美向交通银行池州分行申

请的流动资金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80 万元,公司目前为海南启洁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额为 920 万元。



1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扬州智慧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扬州分行”)申请的 23 个月 2,3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扬州智慧向民生银行扬州分行

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 2,093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1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贷款情况:扬州智慧向民生银行扬州分行申请

的 23 个月 2,300 万元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3.50万元,公司目前为扬州智慧

向民生银行扬州分行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1,989.50 万元。



1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毕节市碧清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碧清”)向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租赁”)申请的 3,100 万元 3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毕节碧清向该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

为 1,291.69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毕节碧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

3,100 万元 3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58.33 万元,公司目前为毕节碧

清向光大租赁申请的贷款担保余额为 1,033.36 万元。



14、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华格莱铂

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6,000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金华格莱铂向

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1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金华格莱铂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6,000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225 万,公司目前为金华格莱铂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925 万元。



15、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昆明滇清生

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滇清”)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 16,000 万元 9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昆明滇清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昆明滇清

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812.74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昆明滇清向光大银行昆明分行申

请的 16,000 万元 9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328.13 万元,公司目前

为昆明滇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484.61 万元。



16、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治市晋清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晋清”)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治分行”)申请的 8,700 万元 14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长治晋清向兴业银行长治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长治晋清向该行申请的项

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8,700 万元(详见公司2018 年 12 月 1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长治晋清向兴业银行长治分行申

请的 8,700 万元 14 年期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 万元,公司目前为长治

晋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8,600万元。



17、公司于 2020 年 4 月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加

新能源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咸安支行”)申请的 1年期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合加新能源向湖北银行咸安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合加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余

额为 5,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合加新能源向湖北银行咸安支行

申请的 1年期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000 万元,公司目前

为合加新能源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1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德惠德佳向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15,000 万元 10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1,362.50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7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惠德佳向湖北银行宜昌分行申请的 15,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期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62.50万元,公司目前为德惠德佳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1,100 万元。



19、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沂水沂清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水沂清”)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 15,000 万元 6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沂水沂清向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

沂水沂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3,200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载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沂水沂清向江苏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的 15,0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500 万元,目前公司为沂水沂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2,700 万元。



20、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巨鹿县聚力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鹿聚力”)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邢台分行”)申请的 15 年期45,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巨鹿聚力向河北银行邢台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巨鹿聚力向该行申请的固定

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2,563.4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巨鹿聚力向河北银行邢台分行申请的 45,000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628.87 万元,目前公司为巨鹿聚力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41,934.53万元。



2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迁

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德清”)向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租赁物购买价款 20,000 万元 4 年期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迁安德清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

担保余额为 18,097.18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1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租赁物购买价款 20,000 万元4 年期融资租赁于近期归还该笔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本金 303.64

万元,公司目前为迁安德清向贵银金融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担保余额为 17,793.54万元。

2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魏县德尚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 24,000万元 12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该行申请的固

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2,00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2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德尚环保向河北银行邯郸分行申请的 24,000 万元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 万元,目前公司为德尚环保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21,800 万元。



23、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辛集冀清环

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 3 年期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在公司本次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

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 8,333.34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近日,公司接到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辛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

的 3 年期 10,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50 万元,目前公司为辛

集冀清向广西融资租赁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余额为 8,083.34 万元。



24、2014 年 9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在本公告所述担保部分解除之前,浦华环保为开封浦华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

余额为 2,500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开封浦华向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

行申请的 10,000 万元 7 年期项目贷款于近日归还本金 500 万元,浦华环保目前为开封浦华

向该行申请的借款担保余额为 2,000万元。



25、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崇阳天清水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天清水务”)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3,200 万元 10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崇阳

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450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0日刊

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崇阳天清水务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3,2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75 万元,公司目前为崇阳天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2,375万元。



26、公司于 2014 年 4 月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老河口浦华清

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河口水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老河口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100万元 9 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老河口水务向中国银行老河口支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老河口

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750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月 10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老河口水务向中国银行老河口支行申请的 2,100 万元项目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150 万,公司目前为老河口水务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600万元。



27、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咸宁桑德甘

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甘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5,000 万元 12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咸宁甘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咸宁甘源

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600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咸宁甘源向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的 5,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200万元,公司目前为咸宁甘源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4,400万元。



28、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宜都浦华宜

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 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



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2,200.01 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0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宜都宜清向湖北银行宜都支行申请的 3,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66.67 万,公司目前为宜都宜清向该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2,133.34 万元。



29、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玉溪桑德星

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水务”)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玉溪水务向该

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 10,540.74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0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玉溪水务向民生银行玉溪支行申请的 12,000 万元 8年期固定资产借款于近日归还该笔贷款中本金 228.01万元,公司目前为玉溪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担保余额为10,312.73万元。



30、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浦华枝

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 4,000万元 8 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枝江枝

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193.75万元(详见公司2020 年 7 月 20 日

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枝江枝清水务向湖北银行枝江支行申请的 4,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于近日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 93.75 万元,公司目前为枝江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余额为 3,100 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332,915.4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59%,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2、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告所述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保证合同》;

2、本公告所述子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单据。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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