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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日期:2020-09-25  兆丰股份其他公告  兆丰股份(300695.SZ)相关研报   兆丰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00925.pdf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6 号文)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77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A
股股票于 2017 年 9 月 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东吴证券签订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公司聘请东吴证券担任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其具体负责本次发行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海通证券终止了原保荐协议,海通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吴证券承接。东吴证券已指派保荐代表人柳易成先生、张帅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海通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1、柳易成先生简历

柳易成先生,东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证券执业证书编号 S0600717010001。2012 年加入东吴证券,主持或参与了天孚通信、胜利精密等上市公司 IPO 及再融资项目,主办了联创股份、胜利精密等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2、张帅先生简历

张帅先生,东吴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香港大学 MBA。证券执业证书编号 S0600714080001。2010 年加入东吴证券,主持或参与了威星智能、胜利精密、赢时胜、苏试试验、电科院等 IPO 及再融资项目,主办了联创股份、胜利精密等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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