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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关于“18泰禾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日期:2020-08-01  ST泰禾其他公告  ST泰禾(000732.SZ)相关研报   泰禾集团:关于“18泰禾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20200801.pdf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68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泰禾 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18泰禾01”本期利息及回售本金的兑付。



2、本次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3、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根据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详见公司 2020-064 号公告)所述,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

款金额为 270.65 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泰禾01”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4357)应于2020年8月3日(“18泰禾01”约定付息及兑付日为2020年8月2日,由于该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20年8月3日)支付2019-2020年度利息及回售本金,现将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8泰禾01



4、债券代码:114357



5、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6、债券期限:3年,第2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8.50%



8、付息日:2019年至2021年的8月2日。若投资者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9年、2020年每年的8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2021年8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期应付本息金额:本次应支付2019-2020年度利息金额为1.2750亿元,应支付回售本金金额为14.2726亿元,合计为人民币15.5476亿元。



二、预计兑付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预计兑付情况



受地产整体环境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等叠加因素的影响,公司现有项目的去化率短期内有所下降,销售预期存在波动,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融资成本高企、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公司将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债券“18泰禾01”本期利息及回售本金的兑付。



(二)后续工作安排



1、与持有人保持沟通,积极协商解决办法。



公司将积极与债券持有人沟通,了解债券持有人诉求,协商解决办法。公司将按照《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适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期尽快达成债权人认可的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利益。





公司的后续债务重组方案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公司鼓励债权人与公司、主承销商进行联系,形成有效沟通机制,本期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详见下文“(三)本期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2、综合各方意见,尽快形成解决方案。



为积极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已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债务重组工作,协助公司组织、协调债权人沟通意见和诉求,并就缓解短期债务偿还压力、优化资本结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将综合各方意见形成全面债务重组解决方案,实现公司长远价值,以最大程度保证债权人的利益。



3、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推动债务重组工作进程。



2020年7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与海南万益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详见公司2020-067号公告)。海南万益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票代码:000002.SZ)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万科总资产为17,299.29亿元,归母净资产为1,880.58亿元,万科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3,678.94亿元,归母净利润为388.72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中设置了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需要公司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持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公 司可持续 经营,并 且该债务 重组方案 的上述作 用能得到 泰禾投资和海南万益的一致认可。



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盘活存量资产,维持正常经营,同时有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帮助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从而帮助实现公司长远价值,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4、按照要求,持续做好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等要求,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三)本期债券各方主体联系方式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佳旭





联系电话:010-85175560-5784



2、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杰



电话:010-65051166-7702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兑付事项,可能带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的相关融资合同及相关文件项下的债务交叉违约,如在协议约定的补救期内未消除,可能引发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债务。



2、公司存在大额已到期未归还借款,根据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

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见公司 2020-064 号公告)所述,截至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已到期未归还借款金额为 270.65 亿元,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被执行人,相关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2020 年 7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其森先生

与海南万益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泰禾投资拟将其持有公司的 19.9%股份转让给海南万益,公司认为该股份转让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目前进行的债务重组工作,但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相关先决条件能否满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司 2020-067 号公告)。



4、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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