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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函

日期:2020-07-13  健康元其他公告  健康元(600380.SH)相关研报   健康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函-20200713.pdf

健康元药业集团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审议事项之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预先全面了解了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对相关情况的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健康元药业集团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三、 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拟引入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illhouse Capital Management PTE. LTD.)
(以下简称“高瓴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拟以其管理的“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通过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引入高瓴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及合作共赢,具有较高的商业合理性,有利于推动公司相关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的稳定快速增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引入高瓴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并同意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四、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战略投资者高瓴资本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高瓴资本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并同意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高瓴资本,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高瓴资本将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高瓴资本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与公司开展战略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健康元药业集团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崔利国、覃业志、霍静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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